当前位置 主页 > 行业资讯 >

    全国政府网站将统一域名后缀 擅自转让域名者将被通报问责

    栏目:行业资讯 时间:2018-09-17 14:26

      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冯松龄)为促进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网站域名今后统一成以“.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和以“.政务”为后缀的中文域名,不得再使用其他后缀的域名。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以“.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将办公渠道扩展至网上,极大提高了为百姓办事的效率。但一些单位随意申请域名开设网站,甚至还使用商业类网站域名,影响了政府网站的权威性,也让假冒政府网站钻了空子。这些“冒牌”政府网站网址真假难辨,不仅容易误导群众,而且极易给群众利益造成损失。
      域名是网站的身份标识,政府网站域名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关系着政府网站的可信性、权威性和安全性。现行的域名注册程序中,拟开设网站的单位可直接从域名注册商或代理商处获取域名,不需向上级主管单位报批,不利于规范网站建设和统一网站管理。
      根据此次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通知,各地政府网站的申请、注销等将由省级政府办公厅总体负责审核,并向国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统一申请。业内人士分析称,此举将有望解决政府网站申请注册的乱象。
      通知要求,各省部级政府门户网站域名的注册或注销,要经本地区、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国务院办公厅备案,并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地市级、县级政府门户网站要经本地区主要负责人同意后,逐级上报审核,最终由省级政府办公厅向国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国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对信息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或注销工作。
      为切实做到对域名注册的有效监管,通知还强调,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要按照“谁开设、谁申请、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理政府网站域名,不得将已注册的政府网站域名擅自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对不按流程注册、注销或擅自出租、出借、转让域名等违规情况的通报问责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根据通知要求,对于一些政府网站集约化后,网站仍然保留但域名不符合要求的网站,要按流程重新申请域名并公告3个月。此外,各地区、各部门要进行全面梳理,清理注销不合规的域名、网站已关停但仍未注销的域名,以及被用于非政府网站的域名。
      据悉,各级政府网站相关清理情况需于2019年4月30日前书面报送国务院办公厅。
    文章来源:http://tech.qq.com/a/20180906/0819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