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0月8日讯19岁,初中文化,出租屋。根据这三个词,你会联想到什么?也许你怎么也想不到,这个年仅19岁的小伙子,在济南一出租屋里扮起了“黑客”,利用自己掌握的计算机技术,侵入网站窃取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出售以获利。可事情并没有像他想的如此简单,2017年的那个夏天,他还在自己的出租屋内盗取信息,被公安机关抓获,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依法对其提起了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庭审现场,历下区检察院公诉科办案人员出庭公诉通讯员王燕萍赵清摄
自学黑客技术
记者了解到,这一起案子,是由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办案人员王燕萍和赵清经手办理的,当他们拿到这个案子的时候,也为这个年仅19岁的小伙子感到惋惜。能自学掌握计算机技术,还能发现网站漏洞,这并不简单。“这么年轻,还有技术,踏踏实实的找份工作多好。”办案人员赵清说。
赵清介绍,1997年出生的贾某(化名),自己学习了黑客技术,在一次上网过程中,他发现自己可以侵入其他网站,能从中查阅网站的会员信息,于是他便侵入了三家网站,并进行了解密……
据贾某供述,他自学计算机黑客技术,主要专注于网站入侵,黑客技术主要是命令执行漏洞和渗透,所用的软件都是从网上下载的。贾某在供述的过程中,频频抛出一串串的专业术语和名词,赵清觉得小伙子在这条“歪门邪道”上,的确下了不少功夫。
“我从2016年5月份就开始对一些网站进行扫描和入侵拿数据卖,我是2017年2月份来到济南的,3月15号左右在历下区租住了一房间,在这里我继续入侵网站,拿数据卖。”贾某说,因为技术并不是很娴熟,一开始入侵的都是一些小网站,这些数据也就几千条,量比较少。
2017年2月,他因盗取一个平台的数据,就花了大概两三天的时间。后来因为对方使用了防火墙,中断了。“然后4月27日左右,我再次通过黑客手段入侵该网站下载数据,因为要从头开始下载数据,目前下载的数据和之前的是重复的,还没有产生新的订单数据,一直到那天晚上8点左右,民警过来找我的时侯,我还在电脑上对这个网站的数据进行下载,然后民警当场问我,我都承认了。”贾某说。
170万条信息卖了一万块
获取买家信息之后,贾某通过QQ群和微信群寻找买家,很快一名姓江的男子联系上了贾某。江某(化名)以一万元的价格向贾某购买了一百七十余万条的信息,主要涉及了公民的姓名、电话号码及购买的卫裤的尺寸等信息。江某一直从事服装生意,拿到贾某提供的客户信息后,他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电话营销。江某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向外推销自己的衣服,并且推销成功了很多笔,而且接通率很高,已经打了其中的二三十万条信息。
贾某表示,自己盗取的信息里,多包括电话、收货地址和订单提交的时间,还有的带有价格。他很自信地说,这些信息应该是真实的,因为如果信息不真实的话,就没有买家买这些信息了。“在卖给买家时,我一般都先给买家发送少量的信息让他们核实,买家通过打电话或者其他方式核实后,一般都会购买。我通过网络兜售这些信息,和求购的加好友后私聊,一般我先发少量的数据让对方测试,对方测试后如果要的话,商量价格。一般是1万条数据100元钱,也就是一条一分钱,我把数据通过QQ发送给对方,然后对方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将钱款转给我。”贾某供述他将170多万条数据出售给江某,从中获利一万元。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依法对贾某提起了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快递单也有可能泄密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开始追求各种方便快捷的方式生活,但是,在方便快捷的背后,个人信息安全也不能忽视。除了案例中提到的主动形式的信息泄露,还有一些我们所熟知的行为也会导致公民信息泄露。
你知道吗?你手中的快递单,有可能变成“泄密单”。近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中曾提到,目前市面上的快递单一般是一式四份,其中两份分别属于寄件人和收件人,而剩下的两份,一份留给快递公司作为底单,另一份则是给派件员的存根。大部分快递员在快件派送完成后,都会将快递单做统一处理,但是极个别的快递员会偷偷地把自己的存根出售给他人。如果按一名快递员每天派送六七十个包裹计算,一个月下来就可以积攒不少快递单。买家多以需要做推广的公司和电信诈骗分子为主。
现如今,手机的应用越来越多,我们在各种应用软件留下的痕迹也越来越多,想要注册一个新账号,只需要手机和验证码就可以完成,可想要注销账户却不容易,甚至连注销入口都很难找到。不注销就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危险,因此就有个别APP钻空子,将注销渠道变得复杂,让用户很难操作。
赵清表示,除了需要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来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以外,公民自己也要时刻注意,比如平时尽量选择可靠的平台购物或浏览信息;养成定期修改密码的好习惯;不轻信外来信息,不主动透露个人信息;使用安全正规的软件;约束自己的好奇心;注意细节,小心使用访问联系人的软件。
保险员售卖信息被判刑
同样是在去年,检察官王燕萍、赵清还经手了另外一起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
连某(化名)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她和某银行有着业务接触和联系。在工作当中,连某每天都可以从银行获取部分公民信息,于是她就动起了歪心思,不仅如此,她还怂恿下属金某(化名)为其帮忙。金某是刚入职的人员,又是她的下属,于是她找到金某,要求金某跟她一起合作。
2017年6月份,金某联系了买家,并安排买家与上司连某见面,两人很快完成了第一笔交易。她们以500块钱的价格出售了两千条公民个人信息,尝到甜头的连某一发不可收拾,然后又与买家进行了多次交易。连某出售了九万两千余条公民信息,金某出售了两万六千余条公民信息。连某在犯罪过程中,共获利了八千六百元,其中一千元分给金某作为报酬。连某在进行最后一次交易的时候,由于手头没有新的数据,她就找到了从事房地产中介的好友江某(化名)。江某以一千八百元的价格卖给了连某三万余条信息,然后连某又以两千七百元的价格卖给了下家从中获利了九百元。
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很快将连某三人抓获,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依法对连某三人提起了诉讼。最终法院判处连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两万元,江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金某犯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据山东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