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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对于互联网大腕征收数字税是时机未到

    栏目:行业资讯 时间:2018-11-05 09:37

      作者:华中科技大学兼职教授、著名财经金融评论家余丰慧
     
      10月29日美国股市再次下跌,其中科技股可谓大跌。亚马逊收跌6.33%,谷歌母公司Alphabet收跌4.5%,奈飞收跌4.96%,阿里巴巴大跌6.6%。纳斯达克100指数一度重挫2.6%,标普500指数险些进入二次回调区间。
     
      分析科技股大跌原因可谓众说纷纭。亚马逊、谷歌等财报不如预期被认为是普遍的一个因素。同时,科技股涨幅过高,有强烈的回调要求是又一个原因。不过,这些都是透明、公开的普遍性因素。
     
      最直接的眼前一个原因是,10月29日,英国财政大臣PhilipHammond表示,英国将在2020年4月推出针对科技巨头数字服务税,税率为2%,预计一年能收税4亿英镑。
     
      据国际媒体报道,不仅是英国,多个国家都在研究向Facebook、Alphabet等科技巨头征收新税。欧盟、韩国、印度和至少另外七个亚太国家正在研究新税事宜。而墨西哥、智利和其他拉美国家也在考虑新的税收政策,旨在增加来自外国科技公司的税收收入。一股动议向科技巨头征收数字税的趋势正在形成。
     
      虽然对征收数字税范围进行了严格限制,比如英国数字服务税目标范围很窄,针对特定的模式,不是对通过互联网订购的商品征收的网上销售税,这种税最终将转嫁给用户。数字服务税将由业绩盈利的公司支付,这些公司的全球收入每年至少5亿英镑(6.4亿美元),也不对初创企业征收任何税收。不过仍然对互联网巨头比如亚马逊、谷歌、Facebook、奈飞、阿里巴巴等带来巨大影响。
     
      那么,英国带头的所谓数字税应该不应该征收呢?我认为,起码现在征收不合时宜。
     
      从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看,目前除了美国经济一枝独秀以外,其他经济体包括欧盟、英国在内经济不确定性风险很大,经济增速迟缓,而货币政策又没有了施展空间。特别是英国脱欧谈判僵持不下,对英国经济影响很大。利用财税手段调控经济增长是不二选择。在这种宏观背景下,任何增税措施包括对外资巨头增税都要慎重考虑。贸然征税是自绝于世界经济大局,自掘本国经济坟墓之举。
     
      从欧洲国家包括英国来看,创新特别是新经济新科技新金融上,与美国、中国等相比较一直是短板。正确的路径选择是对初创企业包括进入欧洲新科技巨头实施减税措施,鼓励本国新科技企业发展,引进美国中国新科技巨头的发展经验,这才是正途,岂能反其道而行之呢?
     
      这也充分暴露了英国作为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观念思想长期被禁锢的表现。对新科技企业任何伤害都会重创本国未来核心竞争力。
     
      对科技巨头征收所谓的数字税,有重复征税之嫌疑。“数字税”可能导致双重征税,将对所有行业的公司构成“切实而重大的威胁”。主要是导致对企业利润的双重征税。
     
      数字服务征税,在某些情况下,提议的税项针对的是涉及收集本地居民数据的服务,比如在线定向广告。而广告等收入已经计算在企业利润与收入之中征收了所得税。这是怀疑数字税导致双重征税的原因之一。
     
      欧洲科技公司CEO集体反对针对数字服务征税。科技高管们认为虽然美国一些大型科技公司能够接受新税带来的成本,但是欧洲的一些小型企业将会受到重大影响,这是因为他们的大部分营收来源于欧洲。他们表示科技公司将受到很大影响。“数字服务税的设定针对的就是盈利的大型公司,但对于欧洲其他一些公司也会产生很大影响,这是一种不公正的做法。”公司高官们这样说道。
     
      “大多数初创企业以及新的公司都是依靠营收发展企业、扩大规模。数字服务征税提案将剥夺这些企业寻求发展的基础资金,进而削弱它们的全球竞争力。”
     
      对于中国来说,目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巨大。实践已经证明,货币工具已经对提振经济的边际效用几乎下降为零了。目前大幅度而不是小幅度,做足减法而不是加法地发挥税收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已经刻不容缓。任何增税包括数字税的念头都是“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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